吉林省环境治理行业协会(英文名称:Jilin Province Association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ontrol Industry,英文缩写:JLAEPCI,以下简称“协会”)成立于2020年4月26日,是由在吉林省从事环境治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检测、咨询、洁净工程、污染治理服务和有环境治理需求的企业自愿结成的全省性行业组织,是在吉林省民政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接受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吉林省民政厅等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目前拥有会员单位150余家,环保专家库专家57位。
协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团结指导会员从事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等活动;畅通政府与企业沟通交流渠道,提供对接服务,反映合理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强化行业自律,促进产业创新,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
协会业务:政策扶植,提供全球化视野、政策导读、构建政企平台、优先评审等服务;培育人才,提供环保专业知识培训、环保行业论坛新技术推广、专业行业协会会刊、搭建企业环保人才培训平台等服务;项目管理,提供环境工程项目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包括规划阶段、设计招采、施工竣工、运营维护等环节;经营支持,提供全领域、全流程、全天候、全链条服务,包括拓展经营领域、开拓流通渠道、推广环责险、合同法律咨询、会员单位宣传、协助会员维权、纳税指导、融资服务等。
协会优势:协会拥有国内顶尖专家智库支持,是吉林省首家将环境治理需求企业、环境治理运营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联合起来,依托互联网建立的信息技术交流服务平台;环境工程服务涵盖先进工艺选择、合同额合理区间、质量重重把关,专家把脉,服务精准;通过开展全省性调研、宣传、合作,促进排污单位与第三方治理单位协同共治,助力推动环境治理行业健康发展。
协会会员类型:
甲类:有环境治理需求的排污企业
乙类:从事环境治理服务的企业
丙类:经营优秀环保治理设备的厂商
协会活动:组织企业高层领导培训研修,激发企业高级经理人领导潜能,抬升事业格局,提升环保理念,培养领袖气质;开展环境技术交流与推广,在我省企业间推广国内外先进环境治理技术,互通有无,学习借鉴,固本强基,创新发展;组织参与国内外展览展销,帮助我省企业拓展全球视野,见识先进案例,增强环境治理意识;开展融资、项目供需对接,着力促进会员对接,彼此共通,促成生态型企业资源共享;组织开展环保公益活动,在世界地球日、世界水日、世界气象日等,深入校园、企业开展环保公益活动,宣传生态环保理念,增强公众社会责任感。
会员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基本权利
1、拥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协会组织活动的权利;
3、获得本协会服务和项目推介的权利;
4、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会员基本义务
1、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2、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3、按时交纳会费;
4、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5、积极配合协会网站、刊物、数据库的更新和维护;
6、指定专门部门、专门人员负责与本协会的联络工作;
7、对需要保密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会费标准及交纳方式:
(一)会费收取标准
本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已经在省财政厅备案,并经过核准。
1、会长单位每年50000元;
2、副会长单位每年30000元;
3、理事单位每年10000元;
4、普通会员单位每年2000元。
(二)会费交纳方式
1、会费以现金、支票、邮汇、转账的方式交纳均可,直接交本协会秘书处;分支机构不得制定会费标准,不能收取会员会费;接受委托代为收取的会费,应及时足额缴入本协会账户,并由秘书处开具会费专用票据;
2、账户信息
户名:吉林省环境治理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
账号:431902144610668
3、会费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吉林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电子)”电子票据,纳入会计专门科目管理;
4、新会员应在批准入会后的一个月内交纳当年会费,并由本协会颁发会员证书。会员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协会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栖乐荟A座1908室
电 话:0431-80600506
邮 编:130012
邮 箱:jlaepci@163.com
网 址:www.jlaepci.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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