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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治理业政策法规半月刊 202209期 (5月16日~5月31日)
发布时间:2022-06-06



前 言


《环境治理业政策法规半月刊》由吉林省环境治理行业协会编制。本半月刊主要关注环境治理业相关资讯、中央和地方的重点环保法规政策标准,以及对环境治理业企业发展具有影响力的技术和典型案例,旨在为本协会会员单位提供有价值的资讯信息。


各会员单位如对半月刊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随时向我们反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本协会的支持和关注!



 吉林省环境治理行业协会




如有疑问请联系:

吉林省环境治理行业协会 

电话:0431-80600506

邮箱:jlaepci@163.com




一、政策标准速递


1、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

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制定《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工作目标:到2025年,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2-05/24/content_5692059.htm


2、8项新规、新标准陆续施行

2022年6月将至,陆续将要施行的环保政策法规及标准汇编整理如下。

https://mp.weixin.qq.com/s/KnaAftmUULZk2ut9gdT5IA


3、45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全部发布

排污单位依法依规开展自行监测,是对排污许可制度的重要支撑,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会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充分调研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设计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体系。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修订版)》和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规范分类,构建了“1+43+1”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体系,以《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以下简称《总则》)为统领和兜底,以43项重点行业和通用工序为主体,以《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为要素补充,共45项,现已均公开发布。

截至目前,行业和通用工序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共发布73项,与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对应,存在1对1的情况,也存在1个大行业规范对应多个子行业指南,或多个子行业规范对应1个大行业指南的情况,二者实现了全面衔接。废弃资源加工、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等少数行业未制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可按照《总则》开展监测。

https://mp.weixin.qq.com/s/5r3PPwX3KTFw9woz7Cw_ww


4、《2021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近日《2021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发布,《公报》显示: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主要指标顺利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主要体现在“四个更加”:一是空气更加清新。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数量、优良天数比例持续上升,主要污染物浓度全面下降。二是水体更加清澈。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4.9%,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实现“六连升”,重点流域水质持续改善。三是土壤等更加安全。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全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四是生态更加优美。全国生态质量指数(EQI)值为59.77,生态质量综合评价为“二类”,表明我国生物多样性较丰富、自然生态系统覆盖比例较高、生态结构较完整、功能较完善。    

https://mp.weixin.qq.com/s/O1eUBb6Y-T9DfluSY34j_Q

https://www.mee.gov.cn/hjzl/sthjzk/zghjzkgb/202205/P020220527581962738409.pdf


5、生态环境部等14部门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

近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法、最高检和科技部、公安部等11个相关部门共14家单位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2017年,中办、国办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改革试点和全面试行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各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各地方组织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构建了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全面完成了阶段性目标。《规定》的印发是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优化制度建设,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https://mp.weixin.qq.com/s/tgL9H2QLfsuay9QFGwkpmg


6、生态环境部发布《水质 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等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为支撑相关生态环境质量标准、风险管控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近期,生态环境部发布《水质 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242-2022)、《土壤和沉积物 20种多溴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1243-202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 91.2-2022)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水质 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242-2022)为首次发布,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支撑《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等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

https://mp.weixin.qq.com/s/4GVdr0nxM__x5hkNwOJyGw


7、中办、国办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强调,要节约资源、绿色建设。树立绿色低碳理念,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循环利用,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建设,实现乡村建设与自然生态环境有机融合。

《方案》提出,统筹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设施和服务,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

https://mp.weixin.qq.com/s/Tsz6iEhqsfYZ97x0tMeOyg


8、财政部印发《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近日,财政部发布《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到2025年,财政政策工具不断丰富,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框架初步建立,有力支持各地区各行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2030年前,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推动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2060年前,财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成熟健全,推动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意见》提出,支持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开展燃煤锅炉、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扩大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支持范围,鼓励因地制宜采用清洁能源供暖供热。

https://mp.weixin.qq.com/s/QV_CjCKXfXnOEQSaRAIfJA


9、生态环境部发布《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试行)》

为加强和规范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和化解尾矿库环境风险,生态环境部制定了《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指南》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指南》中明确,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是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其中,无主尾矿库的污染隐患排查治理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尾矿库管理维护单位组织开展。

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强化日常排查治理工作,并在每年汛期前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治理。根据排查问题清单,结合日常排查治理情况,制定治理方案,实施“一库一策”治理,明确具体治理措施、完成时间以及后续管理措施,消除污染隐患。同时按照排查治理内容及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尾矿库环境管理台账。

https://www.mee.gov.cn/ywdt/zbft/202205/t20220526_983527.shtml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205/t20220526_983457.html



二、吉林省专题


1、我省公开《吉林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2021年8月26日至9月25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吉林省开展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1年12月12日,向吉林省反馈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2022年5月21日,我省公开《吉林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明确了督察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行动表现,作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作为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进生态强省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吉林特色的生态文明发展之路。

《整改方案》提出了推动全面整改、系统治理、全面监管,各项具体整改任务全部按照时限要求推进,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工作目标。 

https://mp.weixin.qq.com/s/qbdYGzLokYM2KejMLGir9w


2、延边州开展尾矿环境监管排查工作

日前,延边州为坚决打击尾矿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尾矿库安全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尾矿环境监管排查工作。本次监管排查工作主要包括:以产生尾矿单位及尾矿库使用单位是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规定;是否达标排放污染物;是否存在偷排漏排;是否存在违规设置排放口;是否编制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否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尾矿,造成尾矿扬散、流失、渗漏等方面为重点开展排查工作。

本次排查工作中,共发现8家单位存在14个问题,其中5家单位的8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对剩余6个未能完成整改的问题,已要求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在6月30前整改完毕。对逾期没有完成整改的企业,要依法进行处罚。

https://mp.weixin.qq.com/s/1V4BFquCLBWo76RDLMQgSQ


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公示吉林省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清缴完成和处理情况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19号)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后续相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现对吉林省45家发电企业重点排放单位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配额清缴完成和处理情况进行公示。

http://sthjt.jl.gov.cn/xxfb/tzgg/202205/t20220520_8455269.html


4、生态环境部东北督察局到长春市现场调研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等工作情况

5月25日-26日,生态环境部东北督察局局长闫景军一行,深入到长春市,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辽河流域治理项目建设等情况开展现场调研督导。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孙铁、副厅长韩良,长春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水投集团、长春市绿园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座谈。 

https://mp.weixin.qq.com/s/VVOd_Izz1tyhW11bDWkATw


5、2022年度吉林省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开始

根据吉林省省职称工作安排,吉林省2022年度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现已启动。本次申报人员学历年限、任职(聘任)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0时起至6月20日24时止。详见具体通知内容。

https://mp.weixin.qq.com/s/k5HFOhZDYENGoTonYnvmjw


三、协会动态


1、【副会长单位风采】通化水娃娃污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

通化市水娃娃污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吉林省通化市,成立于2015年,是专业提供污水处理工程方案设计、工程施工、运行调试、污水臭气处理、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的环保公司。公司拥有一批具有多年环保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施工队伍,有着丰富的理论和工程实践经验。公司本着“净化水质,造福苍生”的理念,为用户提供专业化、合理化的解决方案。

通化市水娃娃污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拥有完善的污水处理小试系统和水质检测设备,主要致力于医药废水研究。业务范围主要有:中药废水、生物制药废水、发酵废水、提取废水、生活污水及一体化设备制作。

http://www.jlaepci.org.cn/article/114/85.html


2、【协会通知】吉林省环境治理行业协会六五世界环境日 “共建清洁美丽世界---南北在联动”主题活动

2022年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六五环境日主题是“共建清洁美丽世界”,旨在促进全社会共建美丽中国,进一步体现中国在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作用。吉林省环境治理行业协会积极响应,定在2022年六五环境日期间开展“共建清洁美丽世界---南北在联动”主题直播活动。活动时间为6月2日下午3点,本次活动将有上海泓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何蓉女士带来的废水综合利用;吉林省鑫祥有限责任公司科普生活垃圾处理;以及复旦大学包存宽教授的环保理念专业分享等。吉林省环境治理行业协会与您线上相约,共赴一场世界环境日的视听盛宴。

https://mp.weixin.qq.com/s/bMQFGvQsXCqaTBavCDpSmA


3、【特邀理事单位风采】吉林省鑫祥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鑫祥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长春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电站项目,坐落在长春市宽城区小南村,占地面积约五万平方米。经营范围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提供余热为主,自2004年投产以来,已累计处理城市生活垃圾600余万吨。

     2018年新建约300平方米环保宣教展厅,采用声、光、电相结合方式展示垃圾处理全过程,向公众进行开放。被列为吉林省“第一批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

https://mp.weixin.qq.com/s/e4kxrttge4e0gvIl70cAGA


4、【特邀理事单位风采】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前身为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吉林设计院环境工程分院,是2011年整合吉林设计院优势力量而成立的专业的环保设计院。吉林分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注册成立,是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下属的专业环保分公司,可代表昆仑公司承揽环保及辅助设施项目勘察、咨询、设计、施工及EPC总承包,并提供后续的技术服务。公司以工程设计、工程咨询、环境治理、土壤修复治理、工程总承包为主营业务的国家甲级设计单位,拥有包括化工石化医药、 石油天然气、建筑、轻纺等行业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总承包、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在内多项甲级资质。

https://mp.weixin.qq.com/s/6EyE7gODDmHu3zpSu5wu0g


5、【协会通知】关于征集安全生产培训需求及大纲的通知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是2022年安全月的主题,为更好的加强大家的环保安全意识,让人人安全,吉林省环境治理行业协会拟组织相应的培训内容,沟通专家,从安全环保及案例警示方面给与大家把好安全环保这一关,形式为线上免费公益课堂。

为切实解决企业安环难点疑点,现广泛征集培训方向,如大家有具体侧重点想听的,可以群里留言,或将培训方向或需求大纲发送至秘书处工作人员,会和相关的专家老师做好背书,相关培训内容后续将发布到群里。征集截止时间:2022年6月6日。联系人:邱颖/18043676861邮箱:jlaepci@163.com


 

6、【协会通知】关于开展吉林省环境治理服务企业资信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为帮助环境治理需求单位精准选择环境治理服务单位,加强吉林省环境治理行业自律管理,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行业环境,吉林省环境治理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决定开展环境治理服务企业资信等级评定工作,评定试用范围凡是本协会会员单位中从事环境治理相关业务的企业均可申请进行资信等级评定;

资信等级证书分为5类,包含:环保产品资信评定证书;环保咨询(含环保管家)资信评定证书;环境污染治理运维资信评定证书;环境工程综合能力资信评定证书;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及第三方检测资信评定证书。评定工作不向申请单位收取评定费用。具体详见通知内容。 

http://www.jlaepci.org.cn/article/376/92.html


四、其他省市政策动态


1、江苏最新发布《医疗机构污泥处理技术规范》等3项地标

5月26日,江苏省发布了2022年第5号标准发布公告, 《环境与健康监测技术规范》DB32T 4260-2022、《石油化工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范》DB32T 4261-2022、《医疗机构污泥处理技术规范》DB32T 4269-2022在列,其中《石油化工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范》为该省首个针对行业制定的应急能力建设标准,这项标准的出台,对石化企业应急能力建设具有重要指导和规范作用,使企业在应急能力建设方面有规可依。

https://mp.weixin.qq.com/s/BUBcGm2tS_5B78IU2tOsDQ


2、《河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发布

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制定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产业园区节能环保提升、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等十项重点工程,目标到2025年,全省重点地区和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煤炭消费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4.5%和1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完成国家下达的16.64万吨、0.57万吨、14.05万吨和5.64万吨目标。

https://www.chndaqi.com/news/335055.html


3、《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高质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

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日前,《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高质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

针对农村环境治理方面,《意见》提出,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五年行动,运行设施标准化运维实现全覆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精准化、回收利用资源化、末端处理智慧化,支持扩大供销社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实施农村公厕服务提升行动,基本实现农村卫生厕所全覆盖。推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建设,更新改造农村供水管网2800公里。

https://www.h2o-china.com/news/334937.html



五、技术交流/行业热点


1、重磅推荐-官方发布53个“全过程VOCs综合治理典型实例”

为加快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示范、应用和推广,日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涉VOCs典型行业综合治理实例汇编(第一批)》,分别从源头替代、过程管理、末端治理三个方面筛选了53个具有代表性和参考价值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案例。

https://mp.weixin.qq.com/s/1V0nQC41SLkpw1LHBl2tDQ


2、生态环境部发布2022年六五环境日主题海报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2022年六五环境日主题海报,供全社会免费下载使用。海报一套四张,围绕今年六五环境日主题“共建清洁美丽世界”,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努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地球家园。

https://mp.weixin.qq.com/s/dpIAqCsoS_IYXmaqob3WZg


3、国家、吉林省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政策措施汇编

疫情当前,为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帮助企业及时精准了解相关政策,省科协产学研协同创新服务平台将陆续对国家、吉林省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进行整理汇编,第二期聚焦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相关政策措施,点击政策目录链接即可学习了解政策全文。

https://mp.weixin.qq.com/s/ZsZyew9vWN611UX1oYOAsA


4、全国工业园区首个核能供汽工程呼之欲出,可等效减排二氧化碳107万吨

5月27日上午6时,第一罐混凝土在田湾核电蒸汽供能项目能源站正式浇筑。这标志着全国工业园区首个核能供汽工程——中核集团田湾核电蒸汽供能项目全面拉开建设帷幕。从核能供热到核能制氢,再到核能供汽,核能正在突破单一发电,向综合利用有序转变。要想实现项目产业目标,安全、稳定的工业蒸汽成为国内工业园区的选择之一。这一项目也成为首个全国工业园区核能供汽工程。项目建成后,每年供汽量将达480万吨,可等效减排二氧化碳107万吨、二氧化硫184吨、氮氧化物263吨,相当于新增植树造林面积2900公顷。同时,每年可为石化基地节省碳排放指标70多万吨。

 https://mp.weixin.qq.com/s/hvFqnJpCPTpw8n6NVhWG-Q


5、汛期已至,城市水体雨后黑臭问题该如何破解?

进入5月,我国汛期已宣告来临。除了自然灾害风险需要防范外,各地城市或许还面临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强降雨后,河道“脆弱”,黑臭现象反弹。怎样使经过整治的河道经受住暴雨“考验”,是当前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急需面对的问题。我国的雨季溢流污染到底有什么特殊性?什么才是破解雨季溢流污染的最有效举措?为此,记者专访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城市环境研究院院长、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孙永利。

孙永利指出,降雨冲刷污染排入城市河湖,对水体质量维持形成了新的重大挑战。“随着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和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的系统推进,绝大部分城市已基本解决水体沿线的旱季排污问题。但是,很多城市今后又不得不应对排口截污,管网接纳水量超过输送能力或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所引发的异地溢流和管网高水位低流速问题,不得不面对分流制管网错接混接及小散乱排污引发的雨水管网降雨污染问题,以及合流制管网旱季低流速沉积、降雨冲刷高浓度溢流污染问题……这都必将成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行业新的关注点和未来工作方向。”

https://mp.weixin.qq.com/s/9c22NIwVPMo4yvSX-jkPFg


6、为垃圾分类助力!从今年起粽子、月饼包装不能超3层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近日批准发布的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促进月饼和粽子产业高质量发展。

修改单具体内容包括:减少包装层数(将月饼和粽子的包装层数从最多不超过四层减少为最多不超过三层。);压缩包装空隙;降低包装成本;严格混装要求。

遏制过度包装不能没有细化标准。经过多年治理,过度包装现象已有所改观,但某些商家仍与执法机关“斗智斗勇”。因此,要从源头上减少资源消耗,倡导文明健康的节日文化,给何谓“过度包装”定出更为明确的标准,划出更为清晰的红线,是“正解”!

https://mp.weixin.qq.com/s/05Xaz5x7yF5ocVMPk-3lnA


7、【专家解读】侯立安院士解读饮用水水源新污染物防控:技术“路线图”清晰,还需聚焦关键任务

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也使得“新污染物”再次走入人们的视野。 长期聚焦水安全与水资源保障技术工作的中国工程院院士侯立安则更关注,近年来水体中诸多新污染物的频繁检出,给饮用水的安全保障带来了新挑战。

“新污染物作为饮用水污染防控的新领域,存在污染种类又‘新’又‘多’,且其环境迁移转化途径不清晰、健康风险不明确、常规处理技术时效低、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等问题,导致对饮用水水源中出现的新污染物,尚缺乏切实有效的防控技术与治理手段。”因此,侯立安院士将目光汇聚在饮用水水源新污染物防控技术,开展相关科学研究,助力防控策略的提升,并总结梳理形成防控技术“路线图”。

https://mp.weixin.qq.com/s/kd1N_30iQWczAxZpk_IWrg


8、【行业观察】包存宽:新时代生物多样性治理的制度逻辑

生物多样性使地球充满生机,且关系人类福祉:一方面,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经济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它为人类提供了丰富多样的生产生活必需品,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生物安全、生态安全、粮食安全、资源安全的基石与保障;另一方面,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生物多样性对于人类的价值有了相应的变化,从物质性的原材料和生态产品的提供,到非物质性生态服务功能的提供,从经济价值属性到其内在价值或存在价值属性。

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包存宽认为, 新时代中国生物多样性治理,应站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高度,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中“强制性的法治+灵活性的政策+周期性的规划”的制度优势,严守与保障生物安全与生态安全底线,提高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维护与优化生态功能,提升生态服务与生态产品的供给水平,助力建设美好家园、美丽中国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并为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

https://mp.weixin.qq.com/s/v1tmVrkYp2HR157HhyfTKA


9、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的区分与执行要求?

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法律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其他生态环境标准,以强制性标准的形式发布。法律法规未规定强制执行的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以推荐性标准的形式发布。强制性生态环境标准必须执行。推荐性生态环境标准被强制性生态环境标准或者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引用并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的,被引用的内容必须执行,推荐性生态环境标准本身的法律效力不变。


10、如何分辨国标、地标、行标、团标等标准?

强制性国家标准代号:GB;推荐性国家标准代号:GB/T;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代号:GB/Z。GB即“国标”的汉语拼音缩写,“T”即“推荐”的意思,“Z”即“指导”的意思。地方标准代号为“DB”加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划代码,如广东的代码为44。广东推荐性地方标准代号即为:DB44/T。行业标准代号按照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代号,如:通信行业推荐性行业标准代号:YD/T;电子行业推荐性行业标准代号:SJ/T。其中,YD即“邮电”的汉语拼音缩写。团体标准编号依次由团体标准代号(T)、社会团体代号、团体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组成。比如中国标准化协会发布的T/CAS 290—2017《智能家电系统互联互操作评价技术指南》团体标准。


11、最吵与最安静的城市在哪里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2021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报告显示,2020年,全国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总点次达标率为94.6%,夜间总点次达标率为80.1%。城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4.0dB(A),昼间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6.6dB(A)。社会生活噪声投诉举报最多,占53.7%;建筑施工噪声次之,占34.2%;工业噪声占8.4%;交通运输噪声占3.7%。直辖市、省会城市、单列市中,西安、大连成为夜间“最吵”的城市,南京、厦门为夜间 “最安静”的城市。一线城市深圳、广州声环境质量优于上海、北京。


12、环保知识

(1)什么是“三线一单”?

“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强化国土空间环境管控、推进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2)何时申报环评?

项目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规定,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3)什么情况下可减收环境保护税?

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

(4)环保管理7核心是什么?

①环评:实际生产运营情况是否与原审批环评一致。

②排污许可:纳入排污管理的项目需在排污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

③污染治理: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④应急预案:需编制应急预案的项目是否已编制预案并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且每三年应进行修编。

⑤固废转移:固废产生单位应向有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合同合法转移处置。

⑥自主验收:项目投产后3个月内,最长不超过12个月应完成自主验收并在环保部平台进行信息公开。

⑦自行监测:应按排污许可证或自行监测指南总则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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