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环境治理业政策法规半月刊》由吉林省环境治理行业协会编制。本半月刊主要关注环境治理业相关资讯、中央和地方的重点环保法规政策标准,以及对环境治理业企业发展具有影响力的技术和典型案例,旨在为本协会会员单位提供有价值的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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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环境治理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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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标准速递
1、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生态保护监管规划》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生态保护监管规划》的通知,提出到 2025 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保护监管政策制度和法规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全国生态监测监督评估网络,对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遥感监测,生态保护修复监督评估制度进一步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能力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绿盾” 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范围全覆盖,自然保护地不合理开发活动基本得到遏制。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上线运行,实现国家和地方互联互通。“53111”生态保护监管体系初见成效,基本形成与生态保护修复监管相匹配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体系,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得到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在引领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3/202203/W020220323551716506114.pdf
2、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
“十三五”时期,重金属污染防控取得积极成效。同时应该看到,一些地区重金属污染问题仍然突出,威胁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重金属污染防控任重道远。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为进一步强化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控制,有效防控涉重金属环境风险,生态环境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以下简称《防控意见》)。
《防控意见》明确了重金属污染防控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包括铅、汞、镉、铬、砷、铊和锑,并对铅、汞、镉、铬和砷五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实施总量控制,铊和锑主要是从环境风险防控角度加强管理。重点行业包括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矿采选)、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冶炼)、铅蓄电池制造业、电镀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石法(聚)氯乙烯制造、铬盐制造、以工业固体废物为原料的锌无机化合物工业)、皮革鞣制加工业等6个行业。重点区域主要聚焦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质量和环境风险问题较突出的区域。
重金属减排措施和工程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淘汰落后产能。二是工艺提升改造。三是开展深度治理。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3/202203/t20220315_971552.html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3/202203/t20220315_971552.html
3、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以下简称《任务》),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部署6项重点任务,涉及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新型城市建设、城市治理、城乡融合发展、组织实施等。
《任务》提出,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健全危险废弃物和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体系,积极稳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补齐城镇污水处理能力缺口,开展老旧破损和易造成积水内涝问题的污水管网、雨污合流制管网诊断修复更新。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倡导绿色出行和绿色家庭、绿色社区建设。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10/202203/t20220323_972315.html
4、生态环境标准:4月1日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规范水中指示物的鉴定方法,生态环境部制定相关标准,以下4个标准均为首次发布,并于2022年月4月1日实施。
(1)水质 9 种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A 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A 的高效液相色谱法。
(2)水质 灭菌生物指示物(枯草芽孢杆菌 黑色变种)的鉴定 生物学检测法
本标准规定了鉴定水中灭菌生物指示物(枯草芽孢杆菌黑色变种)的生物学方法,用于微生物实验室灭菌效果的评价。
(3)水质 叠氮化物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叠氮化物的分光光度法。
(4)水质 9 种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A 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A 的高效液相色谱法。
http://www.mee.gov.cn/ywgz/fgbz/
5、2022年2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哪些重要文件?
2022年2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哪些重要文件?我们做了梳理筛选,供您调用、阅研。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文(2022年2月)
关于开展2022年“‘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先进典型宣传推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2021年下半年环评信用管理情况的通报
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
关于做好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后续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1年辐射安全许可证颁发情况的函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管理文件信息(2022年2月)
八部门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关于推动建立太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
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http://www.mee.gov.cn/
6、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文了!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两部门发文,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公告如下: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http://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203/t20220317_3795819.htm
7、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 “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协同推进长江水环境治理。完善城乡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大力实施雨污分流、 截污纳管,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到 2025 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 70%以上,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203/t20220315_1319307.html?code=&state=123
二、吉林省专题
1、“消”除隐患 “杀”灭病毒 省环境消杀下沉督导检查组赴各地开展工作
3月13日起,省环境消杀11个下沉工作组分赴全省各地开展检查指导工作,纷纷深入到各地污水处理厂、医院、隔离场所等地现场检查,针对医疗废物垃圾、医疗废水、医疗废物处置和污水处理设施、消毒设施运行情况以及大肠菌群等指标情况提出明确的督导检查意见。
http://sthjt.jl.gov.cn/zwzx/zwxx/202203/t20220316_8412815.html
2、吉林省举办环境消杀专业技能视频培训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环境消杀有关工作,全面提升环境消杀工作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3月16日,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环境消杀组召开环境消杀专业技能培训视频直播会议。
参加培训人员主要涉及全省承担环境消杀任务的街道、社区、高校、企业、大型商超等重点场所一线工作人员、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培训会议要求结合环境消杀任务实际,统筹调配环境消杀工作力量,在确保完成当期任务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扩大受众范围,做到应训尽训。培训重点围绕环境消杀技术和人员个人防护内容进行。通过专业人员的现场示范,使全省承担消杀工作的人员掌握要领、学以致用,严格落实好消杀工作要求,确保消毒全覆盖,为全省疫情防控提供有力保障。
http://sthjt.jl.gov.cn/zwzx/zwxx/202203/t20220317_8412974.html
【视频】环境消杀专业技能视频培训回放
http://sthjt.jl.gov.cn/zwzx/zwxx/202203/t20220316_8412810.html
3、为疫情防控消杀提供技术保障--我省开展第二场视频培训
为指导各地科学消杀、精准消杀,3月21日,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环境消杀组举办第二场现场消毒与人员防护技术视频培训,邀请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赴吉林工作组负责环境消杀的专家作专题讲解,为我省疫情防控期间现场消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赴吉林省工作组成员姚孝元、段弘扬、夏昕3位国家级专家,分别讲授了疫情防控现场消杀工作组织实施、现场消杀基本要求和操作要点、现场消杀评价和个人防护等方面内容,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操作性和针对性,对我省进一步做好环境消杀工作提供了科学规范的技术支撑。
http://sthjt.jl.gov.cn/zwzx/zwxx/202203/t20220321_8414390.html
【视频】现场消毒与人员防护技术视频培训回放
http://sthjt.jl.gov.cn/zwzx/zwxx/202203/t20220321_8414317.html
【视频】《社区清洁消毒与健康防护要点》在线观看
http://sthjt.jl.gov.cn/zwzx/zwxx/202203/t20220321_8414541.html
4、直面问题 精准发力 省环境消杀组再次调度安排下沉工作
3月22日19时,省环境消杀组下沉工作视频调度推进会议在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会议调度了各下沉组工作情况,明确下一阶段工作,确保充分发挥省环境消杀下沉工作组职能作用,为全面打赢我省疫情防控保卫战歼灭战阻击战做出积极贡献。
省环境消杀组副组长、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孙铁强调,各下沉组要切实做到“三个明确”:
一是工作方向要再明确,明确工作重点,充分调动好地方党委政府、环境消杀组、对口单位等各方力量;二是工作要求要再明确,紧盯环境消杀、涉疫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处置、涉疫污水处理等重点任务;三是工作着力点要再明确,环境消杀要切实做到“八个必须摸清”,涉疫污水处理要切实做到“两个必须”,涉疫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处置要切实做到“四个清楚”、两个“关注”。长春、吉林、九台下沉组要从严从速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
省环境消杀组副组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张旗威张旗威代表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向各下沉组全体同志表示慰问,号召下沉组全体同志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在疫情防控决战决胜时刻贡献吉林生态环保铁军力量,向省委、省政府和全省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http://sthjt.jl.gov.cn/zwzx/zwxx/202203/t20220324_8417713.html
5、吉林省科学有效组织消杀 全力阻断病毒传播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天华25日在吉林省疫情防控工作第46场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科学精准有效开展环境消杀,对及时阻断病毒传播具有重要作用。吉林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已成立了环境消杀组,同步组建了综合协调、装备保障、技术指导、应急支援4个工作专班,对全省环境消杀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统一督导。
本轮疫情以来,吉林省统筹各方力量,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及时开展预防性消毒和终末消毒。截至3月24日,累计出动消杀人员40.8万余人次,消杀点位约80.9万个,消杀面积约6.5亿平方米。其中,长春市、吉林市、九台区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环境消杀行动。目前,全省环境消杀工作紧张、有序、深入地开展。
下一步,在重点场所消毒方面,吉林省将组织各地紧盯医疗机构、方舱医院、集中隔离场所、封控区、学校、养老机构和民政服务机构、监所、办公楼和大型商超等公共场所,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转运车辆、公共卫生间、公共交通工具、病家、进口集装箱和货物等重点部位,涉疫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涉疫污水处理等重点环节,分类制定具体消毒工作方案,统筹消毒人员和物资,科学、规范开展预防性消毒或终末消毒。
http://sthjt.jl.gov.cn/zwzx/zwxx/202203/t20220325_8418357.html
6、捐赠200个消杀罐 省环境治理行业协会为长春市环境消杀助力
近日来,长春疫情牵动人心,随着隔离人员的不断增加,长春市集中隔离场所污水消杀设施紧缺的问题日益突出。为此,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作为省环境消杀组成员单位,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多方筹措力量,有力推进污水消杀设施紧缺问题的解决。吉林省环境治理行业协会作为省生态环境厅的业务指导单位,在从省厅获悉该情况后,主动提出要为抗疫工作尽一份绵薄之力。3月26日上午,吉林省环境治理行业协会筹措200个消杀罐等相关抗疫物资,及时送抵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作为吉林本土协会,不能到一线做战斗员,就尽力做好物资补给兵。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李伟华对协会积极投身抗疫表示肯定。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也对协会的捐赠表示感谢,并立即调配至属地分局管理的集中隔离场所组装并投入使用。
http://sthjt.jl.gov.cn/zwzx/zwxx/202203/t20220328_8418946.html
三、其他省市政策动态
1、《天津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
天津发改委印发天津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文件指出:要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任务目标,全社会用电量达到1100亿千瓦时,年均增长4.69%;要使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6350万吨标准煤,电力装机达到2600万千瓦左右,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达到国家要求;完成国家下达的减煤10%任务目标,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至28%左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电力系统效率提升,煤电机组单位供电煤耗力争降至292克标准煤/千瓦时。
http://fzgg.tj.gov.cn/zwgk_47325/zcfg_47338/zcwjx/fgwj/202203/t20220311_5827375.html
2、云南省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近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提出,实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补短板三年行动,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实现雨污分流,配套建设中水回用设施;规范开展库容已满垃圾填埋设施封场治理,建设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厂。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
此外,《意见》还明确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系统。推进“静脉产业”和固废集中处理产业园区建设。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建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通过城市用地布局引导职住平衡,将通勤距离、时耗控制在合理范围,鼓励绿色出行。
http://www.yn.gov.cn/zwgk/zcwj/swwj/202203/t20220317_238893.html
3、《湖南省“十四五”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规划》印发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南省“十四五”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规划》,以提升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能力和水平,强化固体废物治理,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http://sthjt.hunan.gov.cn/sthjt/xxgk/ghcw/ghjh/zxgh/202203/t20220303_22494318.html
4、天津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 不断提高垃圾焚烧发电环保水平
近日天津发改委印发《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文件指出:统筹垃圾焚烧发电布局,提高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快先进污染处理技术应用和推广,不断提高垃圾焚烧发电环保水平。
http://fzgg.tj.gov.cn/zwgk_47325/zcfg_47338/zcwjx/fgwj/202201/t20220127_5791174.html
5、2022年安徽省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推动建筑施工全面绿色转型,实现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减污降碳增绿协同增效,促进全省空气环境质量改善,日前,安徽发布《2022年安徽省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文件指出,积极引导建筑施工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建筑施工绿色转型,建造方式向绿色化转变,实现建筑工地节能、减碳、降废、降噪、污水零排放。
http://dohurd.ah.gov.cn/public/6991/56170161.html
6、江苏省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规范化操作指南(试行)
3月14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发布《江苏省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规范化操作指南(试行)》。规定了江苏省内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气象参数的测定和盘点、定点布设、样品采集、样品运输和保存、样品交接及其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技术的一般要求。
根据《指南》规定,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监测点位布设:对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进行监测时,在厂房门窗或通风口其他开口(孔)等排放口外1m,距离地面1.5m以上位置处进行监测。若厂房不完整(如有顶无围墙),则在操作工位下风向1m,距离地面1.5m以上位置处进行监测。
http://sthjt.jiangsu.gov.cn/art/2022/3/14/art_83739_10378521.html
7、湖南发布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严控煤炭消费总量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充分发挥煤电基础保供和应急调峰作用,科学布局大型清洁煤电,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严格能效约束,突出先进标准引领,推动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重点领域节能减煤降碳。因地制宜推行以电代煤、以气代煤,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
https://i.ifeng.com/c/8ESclrXC8Ua
8、3月22日实施!全国首部 浙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地方标准
城镇“污水零直排区”怎么建?浙江有了省级标准。3月22日,浙江省治水办制定的《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DB33/T2450-2022)(以下简称《技术规范》),正式实施。
据了解,《技术规范》经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是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省级地方标准。今后,浙江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将有据可依、有标可循。
2018年以来,浙江率先开展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截至2021年底,浙江累计完成313个重点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10521个生活小区、977个镇(街道)、56个县(市、区)的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但在建设中,各地也存在排查、设计、施工等基本要求不统一的问题。《技术规范》包含总则、排查、设计与施工、评估与验收、运行维护五个部分,统一和规范了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
《技术规范》的制定实施,提升了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有利于保障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质量,也是对‘五水共治’治水经验的标准化凝练和总结。
https://news.hangzhou.com.cn/zjnews/content/2022-03/22/content_8205857.htm
四、技术交流
1、曝光碳排放数据造假细节!第三方核查机构为何失守?
生态环境部日前公开的中碳能投等机构碳排放报告数据弄虚作假等典型问题案例,受到多方关注。通报中,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和青岛希诺新能源有限公司两家碳核查机构在碳排放报告质量专项监督帮扶中被发现存在报告“挂名”现象突出、工作走过场等问题。
第三方碳核查机构应扮演什么样的角色?都存在哪些问题?又该如何规范?
https://mp.weixin.qq.com/s/ljWCtLm_uSlUNLqJ1XDjAw
2、新污染物如何开展环境风险评估?
新污染物的来源广泛、种类繁多,并且随着对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危害认识的深入以及检测技术的进步,还会持续发现并认识更多的新污染物。如果对这些物质实施通盘的全生命周期管控措施,技术上不易实现,也势必会产生巨大的经济社会成本。因此,新污染物的治理需要先解决“现阶段该管什么”的问题。
确定现阶段优先管控的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是其工作开展的重要一环。如何进行新污染物的环境风险评估?部门和地方可以做什么工作?
https://mp.weixin.qq.com/s/uucIGHPJ0IgkPnphIEOQKA
3、危废、固废台账标准版模板
台账制度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流向的重要抓手,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的基础性、保障性制度。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可以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的目的,推动企业提升固体废物管理水平。排污单位应当对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别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对于危险废物,台账记录格式按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执行;对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https://mp.weixin.qq.com/s/puitrfAJtSh2frbVrWuxNw
4、2021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入选技术案例
日前,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2021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大气污染防治、噪声与振动控制领域)》(以下简称“目录”)。为便于各相关方使用目录,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编制了目录典型应用案例。所有案例均来自目录入选技术的申报材料,案例内容经业主单位和申报单位盖章确认。
(1)技术名称:洗涤-生物-吸附复合除臭技术
工艺路线:臭气经收集后,先经化学洗涤塔洗涤,喷淋液在填料层中与臭气逆流接触吸收臭气中酸性或碱性组分;然后经生物滤塔处理,利用滤塔填料中微生物降解臭气中可降解组分;最后经吸附塔吸附处理后排放。化学洗涤产生的废酸液或碱液送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主要技术指标:城镇污水处理厂厂界污染物浓度:硫化氢≤0.004mg/m3,氨气≤0.03mg/m3,臭气浓度(无量纲)<10;15m排放筒臭气浓度(无量纲)<300。
技术特点:通过优化工艺设计,集成多种污染治理技术,提升了除臭系统的整体性能。
适用范围: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行业的臭气治理。
https://mp.weixin.qq.com/s/L78GGwrCf0oBLhjxnRNjvA
(2)技术名称:膜法VOCs回收技术
工艺路线:高浓度VOCs废气经膜组件分离后,富含有机组分的废气经冷凝或吸收等实现资源化利用,不凝气返回装置进口与来气混合后处理;渗余侧低浓度有机废气经吸附或燃烧处理后达标排放。
主要技术指标:以含二氯甲烷废气治理为例:压缩机排气压力为0.7MPa,尾气进膜体积浓度≤3%,渗余侧体积浓度≤0.2%。有机溶剂回收率可达90%。
技术特点:以膜分离为核心,耦合冷凝、吸收、活性炭吸附等技术,实现VOCs高效治理与资源化利用。
适用范围:石油化工、化学工业、医药化工等行业高浓度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
https://mp.weixin.qq.com/s/OsY9iEKfm280aBdPG7wJXA
5、快速减税政策精准落地,助力环保企业降本增效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助力环保产业发展。
在所得税优惠方面:
2019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19年第60号),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1年,税务总局、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落实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11号),进一步细化了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具体要求,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
2021年12月2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36号)。相比于原优惠目录,新版优惠目录加了农村污水处理项目、生态环境监测项目、有机废气收集净化项目,扩大了环保项目优惠范围;调整取消了对企业规模和项目立项的要求,项目条件修改更加体现专业特点。
在增值税方面:
2021年12月,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享受优惠企业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从事危险废物的利用的企业只要取得省级或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发放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就可以享受规定政策。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现实需要。在当前复杂的发展形势下出台环保产业税收优惠政策,送政策“及时雨”,解企业“燃眉急”。环保企业要充分运用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筹划,降成本、稳增长、迎挑战。
https://mp.weixin.qq.com/s/9oWRxZ_6kwc4rgM1dgIJUQ
五、行业热点
1、典型案例:“未验先投”违法行为被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被重罚
合肥一案例入选安徽省全省年度“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被处罚后不整改 依法再予重罚。
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未履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2020年6月,生态环境部门对公司“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15日内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因“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已超过两年行政处罚追诉时效,对此行为不予行政处罚。2021年3月30日,生态环境部门对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其仍未改正。同年4月14日,生态环境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并于4月29日举行公开听证。2021年5月12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作出罚款110万元的行政处罚。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向合肥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2021年7月6日,复议机关依法维持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决定,公司未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过程中要加强法律宣传,帮助企业完成整改。相关人员表示,此案对于办理老企业的遗留问题有借鉴意义。一是要重视证据收集,形成完善的证据链;二是要加强事后监管,严厉打击屡教不改行为;三是要强化法律宣传,重视对企业的帮扶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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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省委书记谈能源与碳中和
我国在2020年9月向世界郑重承诺:中国二氧化碳的排放力争在2030年前达到碳达峰,努力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在202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被列为2022年重点任务之一;“十四五”规划也将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列入其中。能源生产和消费相关活动是最主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大力推动能源领域碳减排是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省市省委书记高度重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本文梳理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安徽、河南、陕西、浙江、山西、四川、江苏、黑龙江、辽宁、河北、福建、吉林、贵州、青海、云南、广东、甘肃、湖北、江西、内蒙古、山东、湖南、宁夏、新疆、西藏、广西、海南31省市省委书记、自治区党委书记关于能源低碳发展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部分讲话和心得,与大家一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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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组建5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分别对河北、江苏、内蒙古、西藏、新疆5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
2022年3月25日下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江苏省动员会在南京召开。至此,第二轮第六批5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根据安排,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1个月。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其中西藏为每天9:00—21:00,新疆和兵团为每天10:00—22:00)。进驻一览表如下:
http://www.mee.gov.cn/ywgz/zysthjbhdc/dcjz/202203/t20220326_972693.shtml
4、新一轮督察如何避免选为典型案例?一定要看这六个提醒
近日,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5个督察组已经全部实现督察进驻,本批督察时间为1个月。那么,如何做好迎接督察工作,不被选为典型案例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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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被央视曝光后,酸菜还能吃吗?
现在,市面上的酸菜类产品丰富多样,利益驱使之下也催生出很多“怪相”。在央视“3·15晚会”上,记者的镜头就捕捉到了“酸菜”不为人知的另一面:紧挨着厕所的露天土坑,酸菜随意搁置在地面上,工人们赤脚踩弄,没有口罩、手套等无菌操作设备。
其实,“土坑酸菜”,它是一项“传统土法发酵工艺”,是指在田地里挖出土坑,在坑里铺上防水膜后,将大白菜等蔬菜放入坑中,加上盐、水等辅料后,在自然环境下发酵的酸菜。如果是在标准化的工厂、无菌化的生产车间,严格按照工艺流程操作,规范加工环境,生产出来的酸菜和标准化腌制池一样,并不会存在安全隐患。但问题就出在,被曝光的“土坑酸菜”,其制作的流程和工艺经不起考验,食品卫生和安全的保证也就无从谈起。
酸菜好吃,但高盐废水处理也不容马虎。泡菜虽好吃,但高盐废水该如何处理确实是不容忽视的问题。去年5月,四川推动制定了《四川省泡菜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规定要精准管控泡菜行业废水排放,这些举措都将助力改变小微泡菜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不高、原材料浪费及耗水量大的缺点,助推泡菜工业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真正将这道家喻户晓的佐餐菜肴,变成绿色高质量的大事业。
食品安全是底线,生态环境更是红线。被曝光的“土坑酸菜”除了带来食品安全隐患,还可能存在这样的风险:如果在泡渍的过程中操作不规范,还可能导致大量盐水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及周围土壤环境,这值得引起更为广泛的关注。消费者既需要吃得放心,更需要一个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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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美国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碳排放量等信息,传递出什么信号?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当地时间3月21日提出新规,首次要求美国上市公司在其业务报告提供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及气候变化对其影响的相关信息。根据新规则,公司需要公布公司对气候风险的治理和相关风险管理流程;气候相关风险对其业务和财务报表产生或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已识别的气候相关风险如何影响或可能影响公司战略、商业模式和前景;气候相关事件(恶劣天气事件和其他自然条件)和过渡活动对公司商业模型和经济状况的影响。
目前,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已经允许公司自愿披露排放信息,但新规则将使其具有强制性。美股公司碳排放信息披露的范围主要包括3种:第一种仅包含公司自身的排放,第二种要增加生产所需能源的排放情况,第三种要再增加供应链和合作伙伴有关公司的排放情况。此次新规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在2026年前实现前两种范围的信息披露,大部分上市公司要在2026年前实现第三种范围的信息披露。
目前,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已经允许公司自愿披露排放信息,但新规则将使其具有强制性。美国上市公司在气候相关信息披露方面的表现仍参差不齐,尽管许多美国上市公司都推出了有效的环境政策,但获取符合统一标准、具有良好可比性的气候相关数据仍然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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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这份新职业需求上千万人才,如何成为碳排放管理员?
又到了“金三银四”的求职月,但受多种因素影响,今年以薪资水平较高的互联网大厂为代表的部分行业裁员信息却频频爆出。2022届大约有1076万高校毕业生,这或许让不少人感受到了些许就业压力。好消息是,一份未来人才需求上千万的职业正虚席以待。
去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发布了18个新职业,其中,碳排放管理员作为18个新职业中唯一一项“绿色职业”,因契合“双碳”发展目标而迅速“出圈”。
《碳中和时代》作者、资深碳排放管理员汪军解读:为何碳排放管理员人才缺口大?想成为碳排放管理员,需要哪些条件?碳管理、碳金融,碳排放管理员的两大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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