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当前位置: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六条关于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的有关规定,指导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做好台账管理相关工作,我部制定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pdf
生态环境部
2021年12月30日
版权所有 吉林省环境治理行业协会 吉ICP备20003628号 公安备案号:22017302000088号 统计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