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上午,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举办了《吉林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政策解读大讲堂,课上吉林大学段海燕教授为大家介绍了条例出台背景及整体框架,并逐条对《条例》进行详细解读。
各地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分管领导,固体废物与执法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人员,以及危险废物焚烧(填埋)企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企业等相关企业负责人近600余人在72个分课堂参加了集中学习。“听了老师的讲解,对《条例》整体框架及内容有了进一步的理解,思路也更加清晰了”,学员们纷纷表示听了这堂课受益匪浅。
据了解,为进一步做好《吉林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吉林省生态环境厅采取新闻发布会、视频短片、集中授课、宣传画报、印发单行本和释义、公布典型案例等形式,通过电视新闻、报纸、新媒体、培训等方式向社会进行多层次、全方位宣传,目的是让我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特别是危险废物监管人员掌握好、使用好《条例》,让《条例》成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法律武器,同时成为企事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基本遵循、行为规范,也是通过宣传让全社会了解《条例》,让这部法规得到深入贯彻落实,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关心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保护生态安全的良好氛围。
来源: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版权所有 吉林省环境治理行业协会 吉ICP备20003628号 公安备案号:22017302000088号 统计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