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印发的《关于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试行)内容及格式的通知》(环发〔1999〕178号)废止。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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