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节能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这是我省进一步推进节能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全省节能工作中的规范引领、可复制、可推广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重要指导文件。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一)与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密切相关。党中央、国务院对节能标准化工作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强调积极推动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时,明确要求抓紧修订一批能效标准,只要是落后的都要加快修订,定期更新并真正执行。李克强总理指出,在化解过剩产能中标准化工作是基础,标准定了就要成为规则,不能破。节能标准是国家节能制度的基础,是化解产能过剩、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有效支撑,是提升经济质量效益、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手段。节能减排工作,政策性强,技术性强。省政府出台这个《方案》,有利于发挥各地、各有关部门的作用,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节能标准化工作,加快建立节能标准定期更新并切实执行的有效机制,充分发挥节能标准化的准入倒逼和标杆引领作用,有效支撑产业结构调整,提升经济质量效益,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二)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是扎实推进吉林省标准化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节能工作与标准化工作紧密相连。2016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吉林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29号),在推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淘汰产业落后产能、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标准化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上升更高到新水平,节能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节能标准化工作领域也从工业扩展到了能源、建筑、交通、商贸、公共机构等各个行业。“十三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不断加大标准化体系建设力度,加强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努力运用标准的手段提高我省节能减排、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水平。2015年以来,共批准发布节能地方标准25项,立项节能地方标准4项。截止目前,节能地方标准总量达到94项。其中:能耗限额标准10项,覆盖卷烟、原油开采、玉米淀粉、啤酒、酒精、钼业和工业硅等主要耗能行业;建筑节能标准60项;绿色建筑标准5项;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标准3项;节能审核与计算5项;其他节能标准11项。组织吉林省汽车电子协会、长春市建筑信息化学会、吉林省换热器协会制定团体标准10项,基本形成了吉林省节能地方标准体系,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是,节能标准化还存在覆盖面不够、更新不及时、标准有效实施的工作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制约了节能标准化作用的有效发挥。
二、主要内容
(一)内容概要
制定《实施方案》目的是节能标准化工作作为促进全省节能减排的工作重点,不断加大节能的制定和实施力度,运用标准的手段提高我省节能减排、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水平。为此在内容制定上主要回答了“确立什么目标、建立什么机制、完善什么标准、怎么实施标准、怎么进行保障”等问题。《实施方案(送审稿)》主体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第二部分为建立联合推进机制,第三部分为完善标准体系,第四部分为强化标准实施,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
1.工作目标。提出1个量化指标,到2020年,制修订节能地方标准20项以上,基本建成指标先进、符合省情的节能标准体系,主要高耗能行业实现能耗限额标准全覆盖,产业政策与节能标准结合更加紧密,对节能和产业结构升级支撑作用更加显著,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节能标准化共治格局,充分反映了当前节能标准化工作合理预期。
2.健全工作机制。以吉林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联席会议制度为基础,建立省节能标准化联合推进机制,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统筹协调。
3.完善标准体系。突出工业能效、能源、建筑、交通运输、流通、公共机构、农业等七个领域,加强标准研制,完善标准体系,与指导意见重点领域相对应。
4.强化标准实施。提出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守住底线;实施节能标准化示范工程,推广新技术;推动实施推荐性节能标准,强化政策与标准有效衔接;加强节能标准实施的监督,督促企业提升节能基础能力。
5.保障措施。在总结标准化工作改革、标准化体系建设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节能标准经费支持力度、加大节能标准化科研力度、强化节能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等4个方面的政策制度。
(二)主要特点
从总体上来看,《实施方案》主要体现了三个特点:
一是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以吉林国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为统领,紧扣吉林发展实际和发展要求。同时,充分考虑省委、省政府《中国制造2025吉林实施纲要》、《长吉图发展规划》、《服务业攻坚》、《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等重要文件的部署要求,在此基础上提炼各领域对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新要求、新举措,具有较强的政策针对性。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实施方案》聚焦重点领域,针对工业能效、能源、建筑、交通运输、流通、公共机构、农业等领域的突出节能问题,结合吉林在工业转型升级、振兴乡村发展、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生态环境建设的实践经验,通过研究论证,确保目标任务科学性、客观性,并提出系统性解决措施。
三是推进措施集成度高。《实施方案》有18条为具体推进措施,这些推进措施具有关联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共涉及15个部门,体现了目标与措施间的统一性和完整性。
(三)创新内容
与我省其他标准化相关文件比较,《实施方案》的创新点和亮点主要体现四个方面:
一是坚持共建共治。通过建立省节能标准化联合推进机制、将强制性节能标准实施情况纳入各地政府和部门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将产品是否符合节能标准纳入产品质量监督考核体系、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监督等措施,有利于充分发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的作用,广泛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节能标准化工作。
二是坚持整体推进。提高节能标准研制的效率,亟需节能标准随时立项,推动新兴节能技术、产品和服务快速转化为标准。在加强政府标准的同时,大力发展社会组织标准,形成具有吉林特色、科学、先进、完善的节能标准体系,既发挥强制性标准的权威性和约束性作用,又体现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的引领性作用,实现标准水平和应用能力的整体提升。
三是坚持示范引领。以强化标准实施为重点,选择具有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的工业园区或重点用能企业及产业集聚区域,组织建设一批节能技术标准和节能产业标准化示范项目,推广先进节能技术、设备,提升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生产许可、节能改造、节能产品推广、绿色建筑评价等领域,优先采用推荐性节能标准,推动节能标准在工业企业中的应用。
四是坚持服务发展。引导具有相应能力的专业节能标准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标准研制、标准体系建设、人才培养等定制化专业服务。建设节能减排标准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和更新国家、地方节能减排标准信息,方便企业查询标准信息、反馈标准实施情况、提出标准的制修订及应用需求,提供节能减排标准下载服务,提高节能减排标准信息化服务水平。
版权所有 吉林省环境治理行业协会 吉ICP备20003628号 公安备案号:22017302000088号 统计代码